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,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,培养一流的懂财经善管理的公共部门的领导人才。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重点打造五个专业方向: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、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、应急管理、公共财政与金融监管、国土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。
浙江财经大学MPA办学地点位于杭州主城区文华校区,交通方便,地理位置优越,同时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。MPA学院通过内培外引等方式,已形成了一支力量雄厚、结构合理、富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。
一、报考基本条件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(三)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财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(四)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,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;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(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日)。
二、招生人数
拟计划招生总人数100名。
三、报名方式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,具体报考方式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或http://yz.chsi.cn)、浙江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(http://yjsc.zufe.edu.cn)。
四、考试
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。
(一)初试科目及时间
科目: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;
科目:英语二;
初试时间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关时间规定执行。
(二)复试
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,考生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、复试名单。
1.时间、地点、科目、方式由我校确定,由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。
2.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,复试名单及具体办法以MPA学院网站2021年复试公告为准。
3.复试包括复试笔试和面试,复试笔试专业课参考资料:《半月谈》、新华社等(2021年3月—2022年3月)刊发时事政治资料。
五、录取
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,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,遵循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六、学制、培养及学位
学制2.5—4年,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,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,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,授予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,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。
七、收费及奖励政策
(一)收费政策
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准。
(二)奖励政策
我校公共管理硕士(MPA)奖励体系由院长特别奖、优秀论文奖、综合奖、案例奖、入学奖和荣誉称号六类组成。优秀学生将有机会提供海内外游学交流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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